1586785555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同居关系解除后能否提出损害赔偿?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余姚离婚律师   http://www.yylihun.com/
因为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同居关系解除后不能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请求法院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进行裁决。

 

联系电话:15867855557

全国服务热线

1586785555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