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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生效 父子欲对簿公堂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30日 来源: 余姚离婚律师   http://www.yylihun.com/

  子外出打工暂时搬离,过段时间解决房产所有权问题

  《儿子打老子 七旬父母申请人身保护》追踪

  3月15日,由于不堪长子杨永致的长期“家暴”,72岁的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居民杨德相夫妇,向富顺县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生效施行后,自贡市受理的首个家暴案例,也是我省首例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

  3月18日下午4时左右,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杨家,将一份民事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杨永致,宣布杨德相夫妇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正式生效。据介绍,该保护令是在立案后24小时内做出的,法院考虑到综合因素,按照法定紧急情况进行了办理。

  3月21日,杨母出院回家,杨永致回家交回钥匙后离开,杨德相夫妇将其物品搬出门外,住进一楼店面。

  三人再次失和,欲对簿公堂。

  绿色通道

  法院24小时内发“保护令”

  “因为该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又属于新型案件,我们特别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免去了申请人诉讼费用,并在很短的时间内予以立案。”富顺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这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上,记者看到,禁止被申请人杨永致对申请人杨德相、吴淑琴实施殴打、辱骂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杨永致接触申请人杨德相、吴淑琴,责令被申请人杨永致迁出申请人杨德相、吴淑琴住所。本裁定有效期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据介绍,如被申请人杨永致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日内,杨永致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暂时回避

  儿子称会在朋友家借住

  “看到法院来人了,好多邻居都拍手称快,觉得这次终于要给他(杨永致)一个教训了。”邻居汪大爷称,老两口为了几个子女辛劳一辈子,最终住所还要被这个不孝子霸占,大家都愤愤不平。

  据现场知情人士介绍,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后,杨永致当时的神情较为平静,并没有特别冲动。“但他仍然声称自己没有打父母,是他们自己摔倒的。签字后,他说自己会考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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