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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夫妻险遭拆散 法官释法破镜重圆

添加时间:2014年2月19日 来源: 余姚离婚律师   http://www.yylihun.com/

 最近,修文县法院发生了一件可喜的事情。一起儿子挑唆、施加压力要求亲生母亲与继父离婚纠纷案成功化解,原告彭瑜(化名)的儿子除向两位老人表示道歉外,还深有感触地说:“由于自己不懂法,差一点毁了父母的感情和家庭,多亏法官们工作耐心细致,不但挽回了父母的婚姻,还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宣传课”。

  事情的由来是这样的。近日,修文县扎佐镇某村一位年过半百的妇女彭瑜走进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起诉要求法官判决其与丈夫离婚。法庭受理该案后,确定15天后开庭审理。但当法官分别与原、被告多次交谈后,了解到原、被告均系再婚,此次原告起诉离婚,并非其真实意图,是因为原告亲生儿子在与被告生活中发生了一些矛盾后,便挑唆、施加压力要求其母亲与继父离婚。

  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并未按照一般婚姻案件开庭、审理、查明、判决的方式来处理这一特殊案件,而是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婚姻自由为着力点,将原告的儿子传唤到庭,耐心细致地做其工作,但原告儿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错,对法庭的调解工作始终怀着抵触情绪,致使第一次调解工作以失败告终。

  两天后,法官们再次将原告及其儿子传唤到庭,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宣讲。两个多小时后,原告的儿子稍有醒悟,认识到了干涉母亲婚姻自由的错误行为,但仍未成功调处。十六天后,法官第三次将双方当事人及原告亲生儿子传唤到庭,再次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婚姻自由等基础法律知识,并亲切地和当事人拉家常,使其儿子认识到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最终促使二位老人与孩子们冰释前嫌,原告当庭撤回诉讼。

  【编后】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老年人的婚姻自由特别是再婚及婚后生活问题,总因为各种因素受到干扰。这些因素有来自老年人本身的,也有来自社会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来自老年人子女出于各种原因不支持和横加阻挠。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老年人晚年再婚及婚后生活。这个案件的调撤,既挽救了一个频临破裂的家庭,又为当事人儿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同时还充分体现了法官坚持科学发展观、“司法为民”促和谐的敬业精神。希望广大再婚老年人子女,多给失去老伴的父母一些理解、支持和关爱,使再婚老人夕阳生活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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