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6785555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添加时间:2013年9月27日 来源: 余姚离婚律师   http://www.yylihun.com/
  核心内容:外国人要想在中国收养子女,该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呢?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第二、外国收养人来华后,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收养协议书一般应当包括收养人愿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双方同意建立收养关系的内容。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收养登记机关各收存一份。

  第三、外国收养人与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登记时,外国收养人应当按规定填写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关提交“中国收养中心”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登记机关收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后,应当自次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联系电话:15867855557

全国服务热线

1586785555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